经查,违法行为人申某(男,41岁)、黄某(男,37岁)在观赛期间为发泄情绪,实施上述行为,情节严重,影响恶劣,已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,构成扰乱大型活动秩序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申某、黄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,并责令其二人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。